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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及车内财物
发布日期:2024-09-09 11:01    点击次数:71

今年7 月以来,沙河口公安分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以及车内财物被盗,经过工作,警方确定刘某国(男,51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5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国一举抓获。

7月8日10时许,被害人张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单元楼门前的电动车被盗,价值约500元。8月9日18时许,被害人王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楼道内的儿童自行车被盗。8月12日11时许,被害人李先生报警称,其车内的手机、香烟被盗,价值约650元。8月14日14时许,被害人梁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某市场附近的摩托车被盗,价值约2000元。

接警后,沙河口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联合视频侦查专班第一时间开展工作。经查,几起案件都发生在凌晨,且案发地点均有同一名男子出现。视频侦查专班在调取大量社会视频后,确定有盗窃前科的刘某国(男,51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刘某国没有固定住所,出行没有特定规律,办案民警对其可能出现的多个落脚地进行布控和蹲守。8月15日18时许,刘某国出现在同泰街附近,刑侦大队同视频侦查专班办案民警一举将其抓获。

到案后,嫌疑人刘某国对其多次流窜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国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沙河口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孙磊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专班刘某国泰街沙河口被害人发布于: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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